提前7分钟下班,遇车祸身亡,算不算工伤?
话说这事情发生在山西。某电子公司员工卢某,下班打卡后开车回家,结果在离厂区3公里的路口出了车祸,不幸去世。交警认定他对事故无主要责任。家属申请工伤认定时,公司认为:“我们规定6点下班,他5点53分走人,这是私自早退,不算正常上下班。”
人社局调查发现,卢某自2023年入职以来,下班打卡时间一直在 17:50—18:00之间,而公司从没管过,更没处罚过。换句话说,这个“提前走几分钟”,已经成了公司默认的“潜规则”。最终,人社局认定卢某属于因工死亡,两级法院均维持该结论——认定工伤成立!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规定,职工上下班途中,非本人主要责任造成伤害,应当认定为工伤。
这里给大家几个实用建议:
1.遇到工伤纠纷,先去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,这是第一步。
2.记得保存打卡记录、考勤表、事故认定书等证据。
3.认定工伤后咱们享有的待遇包括:工伤医疗、停工留薪、伤残补助、因工死亡待遇等,别放弃合法权益。
对于工伤认定这件事,您怎么看,咱们评论区聊聊。这里是《职场龙门阵》我们下期见!

